【認定條件】 (一)在中國境內(不含港、澳、臺地區)注冊的企業,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、受讓、受贈、并購等方式,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,對其主要產品(服務)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; (具體近三年及申請當年須有授權的發明專利1件以上或實用新型授權6件以上或計算機軟件登記6件以上,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前提必須擁有專利,企業可通過申請、轉讓、許可的方便獲得專利權,前期簽訂服務合同,待獲得專利證書申請認定)。 (二)產品(服務)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規定的范圍; (三)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%以上,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%以上;